2023年危险废物处理公示情况
发布时间:2024-01-0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
序号

废物名称

废物代码

2023年

产生量(t)

2023年

处置量(t)

委托处置公司

1

化验室无机废液

900-047-49

0

0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2

实验室废液(酸性)

900-047-49

0.05924

0.05924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3

实验室有机废液

900-047-49

0.37499

0.37499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4

实验室废液(碱性)

900-041-49

0

0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5

废试剂瓶

900-047-49

0.57594

0.57594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6

一次性沾染废物

900-041-49

0.029774

0.029774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7

废矿物油

900-249-08

0

0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8

过期留样药品

900-002-03

2.3655

2.3655

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/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 

 

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2024年1月4日